一级注册建筑法律法规汇总(一级注册建筑法律法规汇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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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考哪几门课程?

1、一级建筑师考试考9科。分别是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建筑设计(知识);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作图);建筑技术设计(作图);场地设计(作图)。

2、建筑物理与设备》(知识题)科目。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9个科目调整为6个科目后,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8年不变。凡本办法第二条认定的新大纲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统一自新大纲考试实施年度起计算8年成绩合格有效期。

3、一级建筑师考试即将从九门改为六门,具体情况如下。

4、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开始执行新大纲,新大纲考试科目由9门整合为6门。

5、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仍执行旧版大纲,考试科目为 9 门。2024 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执行新版大纲,考试科目为 6 门。

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内容有哪些

Ⅱ、注册二级建筑师考试的科目有:《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建筑结构与设备》和《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4个科目。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结构与设备》和《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4个科目。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有九科,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有四科。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9个科目,包括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建筑材料、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法规、建筑经济、建筑历史与文化、建筑实务。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相对较少,只需考试3个科目。

旧大纲中的《建筑结构》(知识题)、《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知识题)、《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3个科目整合为新大纲的《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知识题)科目。

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一)执业区域范围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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